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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调研公告

 阅读次数: 1164 发布时间: 2025-03-04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为能采购到更高性价比的合作对象,欢迎具备资质且有能力服务的单位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

计量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名称

数量

有创呼吸机

64

麻醉机

10

注射泵

440

婴儿培养箱

6

彩超

22

洁净工作台

5

高频电刀

11

生物安全柜

11

肠内营养泵

62

移液器

31

输液泵

22

冷链探头

35

人体秤

31

离心机

15

电子称

23

玻璃温度计

19

电气安全检测仪

1

温湿度表

145

血液透析装置

1

灭菌锅

8

生命体征检测仪

1

清洗消毒机

2

除颤分析仪

1

放射设备

14

静音堡

1

放射机房

13

胎儿监护仪

6

紫外线辐射照度计

1

二、合作方式

*1.按照实际服务的数量进行结算。

2.报名时间及方式:请与3月10日下午17点前,发送“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发送到chunansbk@163.com电子邮箱

3.现场调研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公司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评价及设备检测的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关资质;

四、上述服务如有意向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4)各服务项目相关资质证书;

5)报价表(必须提供);

6)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

7)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者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

8)其他材料;

六、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64822442。

 

                                                       设备科

                                                   2025年3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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