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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我院三病区拟开展的一项特需服务项目予以公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特需服务项目为新生儿智护,新生儿智护训练通过视觉训练、听觉训练、视听结合、全身按摩、肢体被动活动、被动俯卧胎头、看人脸训练。有利于刺激宝宝感觉器官的发育,增进宝宝的成长。参考其他市县级医院收费标准,计划收费120元每人/每次,收费项目为自费。
二、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 ( 2015 )137 号)的明确: 取消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规定;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 10 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
三、本次公示的特需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25日开始执行。如有异议或不明之处请联系我院财务科,联系电话:6482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