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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承接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能胜任夜班工作。
(二)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性别要求 |
其他要求 |
水电工 |
1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男性 |
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制冷执业资格证;有水电维修经验优先。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7:00时。
2.报名地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医院人事科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各类操作证、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人事科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特别强调: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考试时提供浙江省健康码及7天内的咽试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签署承诺书(附件2)。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考试地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与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派遣至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它须说明的事项
1.薪酬待遇:按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予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节假日安排享受医院同岗位人员相同待遇。
2.合同续签:合同期满,根据本人的意愿和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的需要,经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博公司淳安分公司 64810302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65035369
此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
浙江雷博人力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