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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6名,主要从事承接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能胜任夜班工作。
(二)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个人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邮箱caxdyrmyy@163.com。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考试前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除药剂科以外的其他岗位需进行实践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药剂科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与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派遣至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它须说明的事项
1.薪酬待遇:按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予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节假日安排享受医院同岗位人员相同待遇。
2.合同续签:合同期满,根据本人的意愿和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的需要,经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博公司淳安分公司 64810302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65035369
此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