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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调研公告

 阅读次数: 9569 发布时间: 2020-12-23

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拟订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计划,需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公司业绩、仓储能力、物流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等进行调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从调研内产品中遴选挂网采购,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 采购项目:

产品名称

用途

品牌

规格型号

要求

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及附件

用于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用

 

 

阳光采购

一次性粘膜切开刀

热活检钳

透明粘膜吸套

一次性内镜用软性导引套管

用于内镜下行ESD手术

 

 

集中采购目录

先端帽

用于胃镜检查时用。

 

 

阳光采购

人工晶状体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用于眼科手术

 

 

集中采购目录

输尿管支架

输尿管鞘

非血管腔道导丝

用于泌尿外科手术

 

 

集中采购目录


 

 



 

 



 

 


二、 报名:

1.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上述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供应商),请与2020年12月31日下午17点前,将附件表格发送到1329629306@qq.com电子邮箱。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经营本次调研产品的供应商;

2.公司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厂授权书等;

3. 所投产品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上述所有产品如有意向者,参与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正2副):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5)产品相应、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

6)报价表(必须提供);

7)货物的证明文件;

①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②产品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复印件;

③产品样品(必须提供);

④其它可以证明产品的资料,如彩页、产品介绍等(纸质、电子版均可);

8)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9)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五、调研时间及地点: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四楼,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 刘慧琴  电话  0571-65015696


七、附件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产品名称

省平台编号

产品品牌

供应商名称

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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