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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医共体(医院)进行时】县一医院医共体开展药品耗材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

 阅读次数: 5596 发布时间: 2019-03-29

  “我在这里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3月27日,县一医院医共体召开2019年度药品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与30余家药品耗材供应商代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通过开展反腐思想教育、签订廉政协议、明列8条纪律等,在拒送红包、廉洁销售、挂牌来访等方面做出承诺,携手共建清廉医共体(医院)。

  当天,县一医院纪委书记王美仙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代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主要从四方面出发,提醒其遵守相关规定。
   提高认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及国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决心。
   自觉接受监督。积极签订廉洁协议,对照“九不准”和廉政协议的相关规定,希望各供应商对自身情况逐项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每项条款的责任分工,履行自律责任,与医院共同构建风清气正、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遵守8条纪律。▪ 不得以各种名义、形式支付现金、礼卡及有价证券;▪ 不得报销由医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邀请医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等吃请、境内(外)旅游、变相旅游、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等;▪ 不得给予医院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或其他提成性质的费用等;▪ 不得进入临床科室、病区与临床医生发生直接接触;▪不得进入药房、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查询药品使用和库存情况;▪ 不得统方;▪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不正当利益行为。
   执行“一票否决”。 县一医院医共体同签约企业携手履约,按照规定进行正常的产品推介、学术活动、项目洽谈等工作,及时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及配牌访院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实时监督,一旦查实存在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相关药品耗材供货商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与医院的合作供货关系。

⬆ 代表畅所欲言 提出建议意见

  副院长王建军表示,要时刻绷紧清廉之弦,切实增强抓好清廉医院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敷衍思想;要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奋力护航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同时,他也希望,各药品耗材供应商积极配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携手同进,共同为清廉医共体(医院)建设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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