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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由淳安县机关事务局、县卫计局主办,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承办的“节能有我,绿色共享”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县一医院隆重举行,县领导费林建、占志明出席本次活动。
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财政局、经科局、水利水电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卫计局、机关事务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县一医院医务人员200余人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节能产品展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节能低碳生活小知识,使广大群众对节水节电、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副县长费林建为县一医院授“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牌匾
县政协副主席占志明为县一医院颁发“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证书
县府办副主任王建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严建国向县一医院赠送LED灯具
“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倡议签名活动
与会人员参观节能宣传图片展,免费领取宣传资料、节能产品
县一医院院长陈秉宇接受淳安电视台采访
此次活动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重点内容,通过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营造节能低碳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
县一医院于2015年10月份成功通过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验收,成为淳安县首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县一医院坚持将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理念融入医院建设及管理的全过程,注重在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在院区规划、节能改造与运行、节能项目示范与推广、节能科学研究与服务、节能宣传等方面大力推进节约型医院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县公共机构低碳节能建设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为推进我县绿色医院建设和公共机构节能体系建设树立标杆。(余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