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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到药物的合理使用,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在门诊停止限制级以上抗生素静脉输液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8月1日开始门诊患者停止静脉输液(其中儿科和急诊病人除外)。以更好地响应浙卫办医政[2016] 1号文件《浙江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的实施,需要每一位医疗工作者、每一位患者、每一位家属的积极配合,改变用药观念,倡导合理用药,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
输液是将药液直接注入人体静脉,参与血液循环来治疗疾病,效果明显,应用广泛。但是滥用输液危害多多,循环系统是人体的一道天然屏障,阻挡外界的有害物质,因此开放人体静脉通道的任何形式都存在风险。
输液疗法的危害
输液疗法,虽是效果最明显、起效最快的,但却是所有给药途径中引起不良反应最多、最严重的一种。静脉输液中的微粒可造成局部循环障碍,微粒过多可能造成血管堵塞和供血不足,并进一步导致组织缺氧,产生组织水肿和静脉炎;且输液中所配伍的药物越多,所含微粒就越多,所造成的后果就越严重,会直接损害肝、肾等器官功能,引起不良反应。另外,输液要求无菌操作,对环境要求极高,以及输液大厅的空间滞留过长都会导致新的感染或者病情加重等。
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输液呢?
静脉输液重症患者治疗的主要手段,一般用于大出血、体液严重丢失或者休克需要急救的患者,通过静脉滴注来快速补液。
1.患有某些胃肠道疾病需禁食,无法口服药物;
2.患者意识不清,不能口服药物;
3.皮肤类疾病,外用药无效或不能达到效果;
4.严重感染、休克等严重急症急性疾病;
5.某些对消化道刺激大、损伤组织的化疗药物等。
即使必须输液也应该尽量减少输液量及次数,同时减少药物联合使用的种类,把握输液的速度,避免输液反应的发生,严重输液反应甚至会危及生命。
呼吁,“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
倡导合理用药是我们不变的宗旨,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