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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单位商业信誉良好,依法文明经商,在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经营活动无不良记录信息。
4) 投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合作良好无不良记录且科室满意的,医院优先考虑。
2. 产品报价要求:
1) 投产品报价不得高于2016年春季展会入围价;
2) 已经在我院供货的单位,不得高于现供货价;
3) 标价格应包括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等费用。
3. 询价内容:详见招标产品目录(附1)。
4. 标书内容和要求:
1) 报价单;
2) 售后服务(注明保修期年限);
3) 投标单位经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 投标单位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 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新产品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进口产品注册证;
6) 廉政承诺书(附2);
7) 产品介绍彩页;
8) 标书一式二份。
5. 询价时间:2016年3月14日14:00
6. 询价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二)
7. 联系人: 许卫华
8. 联系电话:0571-64822442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