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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防保科工作人员1名、口腔科护理人员1名,热忱欢迎符合条件者来院应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专业要求:防保科工作人员: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专业。
口腔科护理人员:口腔护理学专业。
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防保科工作人员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及应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供学历、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面议。
七、联系方式
地址: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邮编:311700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571-65035369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