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放大缩小
我院经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卫发〔2013〕186号)文件批准新建的医用高压氧舱项目,日前已建设安装完成。2015年3月17日上午,由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办公室组织的浙江省高压氧医疗质控中心、杭州市质监局压力容器检察处专家组成的验收组来我院进行了统一的验收工作。
首先,验收组专家来到我院高压氧治疗中心,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范》逐项检查了该中心设施设备的设计图纸、合格证及制造单位资格证等资料,实地查看了高压氧舱的附属用房、医疗抢救药品等设施设备。
之后,验收组专家认真仔细的检查了该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禁令标志、医务人员的配备和操作人员上岗证等,并嘱咐相关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高压氧舱的各项功能,规范操作。
最后,验收组专家还就高压氧舱治疗过程中容易遇见的问题提出了专业的技术指导。我院高压氧舱的工作人员认真聆听,并表示一定不忘专家们的敦敦教诲和殷切期盼,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投入到为患者的服务中去。
验收结束,王建军副院长代表医院对验收组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各位专家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诚挚的感谢。
验收组专家也对我院高压氧舱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希望医院切实加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开拓新方法新技术,为淳安地区的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医疗服务。(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