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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学生医疗报销制度――访县政协委员、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徐东燕

 阅读次数: 10384 发布时间: 2009-02-24

进一步完善学生医疗报销制度――访县政协委员、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徐东燕

  “医疗保障是百姓最关心的也是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这次参加‘两会’,我其中一个提案是《关于学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合理报销的建议》。”县政协委员、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徐东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县在校学生同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保险公司推出的大病保险,其医疗费用却没有得到合理的报销,本该是病人受益的一部分费用却让保险公司从中受益了。

  徐东燕告诉记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推出关注民生的实事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工程,政府出资补助每人112元,个人出资30元,生病住院时就可根据医疗费用的多少按比例来报销,实施5年来广受百姓欢迎。为此我县学生基本上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在校学生也均同时参加了保险公司推出的大病保险,该保险同样是根据医疗费多少按比例报销。

  徐东燕说,如果学生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报销应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作为基数按比例给予报销,从理论上理解同时参加的学生,其医疗费报销比例应二者相加,但目前实际情况是:病人在报销时,第一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多少按比例先给与报销,第二步保险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报销的费用作为基数再按比例给予报销。比如说病人的实际医疗费是1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25%报销250元,保险公司推出的大病保险按50%报销500元,那么两者相加病人就可得到750元的报销,而实际上保险公司是在病人报销了250元后,才按750元的50%来报销,从而使得学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相应下降了。

  徐东燕建议保险公司也应按病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来报销,也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前的费用来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的应是老百姓。”(见习记者 义永华)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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