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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县一医院派出4名医生到杭州参加职业病诊断资格培训,经考核均取得主检医生资格。同时,县一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已获省卫生厅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选择并委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通过定期健康检查可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据县卫生监督所领导介绍,我县职业健康检查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劳资和谐,持续发展的环境。
目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县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职业健康技术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定等相关资料,印制职业健康检查表,邀请县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领导莅临现场指导等。通过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健康体检中心已做好充分的迎检准备。
(健康体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