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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对我院阳光用药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阅读次数: 7164 发布时间: 2012-09-25

市卫生局对我院阳光用药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是浙江省政府年初推进的“阳光工程”系列建设活动之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2012年9月20日,杭州市卫生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金晓东一行五人在淳安县卫生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严旭俊的陪同下,对我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严旭俊首先介绍了我县卫生系统阳光用药工程的实施情况。方仁桂院长就我院开展阳光用药活动有关制度的执行、临床用药管理措施的落实以及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等方面工作,逐一向检查督导组作了详细汇报。随后,专家们通过审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分别从医院阳光用药管理、阳光用药信息系统建设、临床医生合理用药情况、纪检监察方面对我院的阳光用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在阳光用药工作,特别是医院在该项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流程合理,宣传到位,成效明显。同时,专家们也实事求是地将我院在该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反馈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一是处方点评有待加强,要对点评结果进一步公开;二是要排查岗位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并按分类编制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三是向社会公示“阳光用药”相关指标的形式和内容要更加多样化;四是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通过信息系统对处方进行合理用药的分析。    
                            
    最后金晓东指出,希望县一医院能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阳光用药工程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真正做到给老百姓看病带来实惠。(文/吴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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